Blog的生命

3点判断:

1. blog目前的商业回报,尚不足以支持blogging成为一种职业,就像专栏作家那样的职业。

2. 广告只是blog众多价值中的一种,而且是价值最低的一种。

3. blog还有更多的商业可能性等待探索和挖掘。

这个结果是令人沮丧的,也让很多正在操作blog广告的公司不太高兴。但事实是,当这些公司蛊惑blogger们通过写blog挣钱的时候,其实他们自己也很清楚,他们根本不想养活那么多热切的blogger,他们也养活不起。他们真正想养活的,只是他们自己而已。这就像是说,全中国每人捐给我1分钱,我就有1300万。凭什么捐钱给你?

很多人试图用长尾理论来证明,写blog确实可以挣钱了,哪怕你是那个尾巴尖儿。但长尾理论从来没有承诺让每个blogger都挣到钱,它所证明的,只是在传统经济中几乎没有商业价值的大量细小需求,借助信息整合和过滤,现在可以得到满足了,并且这些分散的细小需求,共同构成一个可以和二八法则中的那个“二”相媲美的巨大市场。

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,确实可以让每个人都从长尾中受益,这种利益可能正像长尾理论的提出者Chris Anderson所说:“Blog是一个很好的经营个人品牌的媒体,会带来从工作机会到咨询业务各种各样的机会,乐队的MySpace页面会带来粉丝和乐队非常看重的现场演出机会。如果从声誉而不是金钱方面来看长尾,参与者会感受到更大的诱惑力。”他把这种非直接回报的长尾利益,称为“间接收入法则”。

Anderson的评论是因Guy Kawasaki而起,这位VC去年一年从blog上获得的广告收入,只有3350美元。Guy Kavasaki后来自己说,他写blog并不真的是为了那点广告收入,他的真是意图在于:增加发现“下一个Google”的可能性,帮助他喜欢和已经投资的人和公司,甚至是为他的下一本书收集想法,等等。这些,就是Anderson所说的,长尾的间接收入法则。

写blog是一件有趣的事,把它变成一件无趣的事的最简便方式,就是写blog挣广告费。

关于blog的商业价值,我的基本判断如下:

1. blog目前的商业回报,尚不足以支持blogging成为一种职业,就像专栏作家那样的职业。

2. 广告只是blog众多价值中的一种,而且是价值最低的一种。

3. blog还有更多的商业可能性等待探索和挖掘。

正好《通信信息报》记者廖庆升昨天通过email对我进行了一个采访,部分内容节录如下:

1,什么原因促使你成为和讯广告联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?

只是想尝试一下,看看blog广告与传统的广告相比,定向传播的效果如何,以及是否有可能成为一种有效的商业模式。

2,你的性格,按刘峻的说法,就是比较清高,最后你怎么又答应了这样的商业手法?

因为我关注互联网,关注blog,我也愿意尝试一些新的商业可能。

4,在国内,惠普、华为、浪潮等开始在博客中国发布网络广告,这意味着博客开始吸引广告主的目光;在美国,美国电视台也越来越多地通过博客网站投放网络广告,但这些广告都是投放在博客网站上的。你觉得个人博客广告是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?

我还没有那么乐观。就博客网的案例来说,那些厂商的广告投放方式,跟在传统的门户网站的投放方式,并没有本质的差别。换句话说,那些广告还完全没有利用blog所特有的人际传播方式。实际上,每个blog周围,都有一些固定的读者,这种状态和传统社会的人际圈子非常相似。我们去哪家餐馆吃饭,买哪一款数码相机,通常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我们周围圈子的意见,而不完全是广告。所以我认为,blog的传播价值,是围绕blog周围的圈子的口碑传播价值,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广告价值。

在Web 1.0时代,用户个人在网上没有明确的身份,他们是一个笼统的概念。但在Web 2.0时代,用户的身份通过blog或其他方式,得以具体化、人格化。这就为通过互联网进行口碑传播奠定了很好的基础。所以,我很看好blog传播的长远发展前景,但目前,如何有效地发掘这个人际网络的商业价值,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短期内,个人通过blog产生较大的收入,还不现实。

6,搜狐的调查报告显示:在过去一年,专职个人博客人均收入仅有1000到2000元。而且我们注意到,不久前,著名的专职博客写手Kottke宣告退出以付费方式欣赏其博客的做法。他们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?你如何看待Kottke的退出?有了广告联盟后,你觉得是否会有更多的专职博客的诞生?

视blog为一种媒体,那么就会有媒体的操作方式;视blog为一个个互相交错的人际圈子,那么就会有口碑的操作方式。媒体方式,看重发行量,看重点击率,看重读者数量;圈子方式,看重专家身份,看重朋友关系。我不好说两种方式孰优孰劣,但Kottke的疲惫,说明媒体方式,对个人blogger来说,可能并不是一种很好的方式。在一个数据库专家的blog上,做数据库开发人员的招聘广告,肯定要比做化妆品广告更有效。我不认为广告联盟能催生大量的专职blogger,但我相信,将来一定会有一种模式,将口碑营无缝地销渗透到已有的blog人际圈子中去。

blog联盟的模式,是一种低效率的营销模式,所以对blogger来说,也是一种低回报的商业模式。在可以预见的未来,这种模式很难支持一个blogger的生计。

我觉得,比blog广告更值得人们去研究的,是老白对一本书的推荐,如何影响了笨狸的购买行为;霍炬怎么从我的Flickr的读者,变成了Flickr的用户,他又怎样影响璐璐成为另一个Flickr的用户。老华对传销的研究,laolu和风在南方对口碑营销的探讨,都比忙着炒作更有价值。

但是很可悲,部分企业和个人,除了会炒作,对真正的创新毫无兴趣。

珍爱生命,远离忽悠。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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